律师解析:关于动物致人伤害案件的责任归属问题,其判定标准往往涉及诸多因素。 首先,若饲养者或管理人员在负有约束动物行为之责的情况下未能切实履行其职责,从而引发动物伤害他人事件,那么其常常需为此类侵权行为负责。 另外,倘若被攻击之人采取了明显挑衅动物的行为,甚至在面对威胁时依然疏忽大意,以致自身遭受伤害,那么在此种情况下,饲养者或管理者可能会被要求减轻或免除部分责任。 最后,对于那些被法律明令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所引发的伤害事故,无论受害方是否存在过错,饲养者或管理者都必须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